南开新闻网讯(记者 乔仁铭 聂际慈 摄影 乔仁铭)10月11日至12日,“《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过程与后世影响——纪念《世界人权宣言》7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津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以及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机构的专家学者与会研讨。

  研讨会开幕式于10月11日举行,南开大学副校长朱光磊,《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者之一张彭春先生家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元龙,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特别程序机制部门负责人克利斯多夫•皮休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在开幕式上集体朗读了《世界人权宣言》序言。

  朱光磊说,70年前联合国制定和发布的《世界人权宣言》,是国际社会共同承诺保障人权的第一份历史性文件,在世界人权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南开大学教授张彭春全程参与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与会专家学者能够畅所欲言,深入研讨,为中国和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张元龙说,南开以教育救国为办学初衷,张彭春作为南开大学的校友,为人权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他的思想与观点传承自中国古典文化,使《世界人权宣言》成为了融合东西方智慧的人权共识。

  克利斯多夫•皮休表示,《世界人权宣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颁布,是世界上被翻译最多的文件,是道德的反映与体现,提出保障人的权利与自由,纪念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人权文件非常有意义。

  会议期间,中央党校原副校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李君如,克利斯多夫•皮休,美国蒙大拿大学历史系教授保罗•戈登•劳伦,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人权促进中心教授萨姆纳•B•特威斯,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图书馆研究员约翰•霍宾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法律事务部主管玛格丽塔•达斯卡尼奥等做大会主旨发言,分别就“从《世界人权宣言》源头看生存权和发展权”“《世界人权宣言》的历史影响与当代意义”“《世界人权宣言》的文化解读”“《世界人权宣言》的国际法价值”等主题进行了论述。

  李君如从三方面对人权理论的基础性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回顾《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过程中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和人权委员会发挥的重要作用,指出联合国是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待人权问题。他总结了中国在《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过程中的贡献,认为人权的起点是生存权和发展权。

  克利斯多夫•皮休谈道,《世界人权宣言》具有普适性,但人权的特殊性同样极为重要。在全球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在追溯人权背后的原则和价值时,要协调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保罗•戈登•劳伦认为,《世界人权宣言》发挥了三个重要作用:一是让人权被视为一种国际责任,二是强调人权具有普遍性,三是设立了一个应当达到的共同目标。

  萨姆纳•B•特威斯表示,《世界人权宣言》推动了人类发展的人性化,张彭春先生是中西文化的集大成者和调和者。《世界人权宣言》的人权理念应该成为每个人的生活艺术,《世界人权宣言》的哲学基础与张彭春先生的儒家思想更为接近,在张彭春先生的促使之下,《世界人权宣言》采纳了中西方兼容的哲学理念。

  约翰•霍宾斯指出,《世界人权宣言》是人权精神的体现。他回顾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过程及相关重要历史人物,图文并茂的展示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一稿制定的艰辛。他对张彭春先生在其中发挥的调和作用表示了充分认可,并认为东方哲学对《世界人权宣言》的制定非常有帮助。

  玛格丽塔•达斯卡尼奥认为,《世界人权宣言》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影响,界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及标准。她从不同维度比较了《国际法》《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等与人权相关的国际法律条文的区别与联系,并解读了它们与《世界人权宣言》的关系,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各国人权思想之间的共性。

  本次研讨会为期两天。主旨报告后,大家还就“宣言起草者们的历史贡献与起草过程中的争论及其解决”“《世界人权宣言》对战后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历史作用”“应对当今世界各种新挑战:宣言精神的现实意义”等专题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