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白经济学奖由刘诗白奖励基金评奖委员会和西南财经大学于2012年共同设立,每两年评审一次。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对象是我国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对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并获得较好社会反响的经济学研究成果。评奖范围涵盖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各个领域。评奖工作秉持创新和质量的评价导向,坚持开放、公平的评奖原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推进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学研究,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经济学知识体系,聚力产出高水平学术精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大局,2026年6月,刘诗白奖励基金评奖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八届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我校的评奖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八届刘诗白经济学奖分为学术专著奖、学术论文奖两类,共计不超过10项。学术专著奖奖金每项10万元,学术论文奖奖金每项6万元。
二、评审阶段
评奖工作由刘诗白奖励基金评奖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奖办公室设在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评审工作分为同行专家初审和评审委员会终审两个阶段。同行专家初审于2026年7-8月进行,评审委员会终审于2026年9-10月进行。
三、申报要求
(一)成果公开出版时间
第八届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成果的公开出版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网上申报步骤及时间
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主页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liushibai.swufe.edu.cn/。
申请评奖的个人或团队,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请按照申报系统说明和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资料。
(三)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者须将申报的成果及其佐证材料(如成果鉴定书、书评、被引证明、转载、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评审表》各一式7份报送至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汇总后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社科部(各类纸质材料均不退还),由社科部统一报送。学术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外文成果请附成果中文名称、简介及译稿。《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评审表》可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
与此同时,各类奖项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发送至社科部邮箱(邮箱地址:xmk@nankai.edu.cn)。
四、注意事项
1.评奖办公室将对参评成果严把意识形态关和学术诚信关,凡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成果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2.申报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问题可联系社科部,联系人:卢玮。联系电话:022-23502426。
附:第八届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公告:https://kyc.swufe.edu.cn/info/1013/3691.htm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