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完善婚姻家庭服务保障,构建婚育友好型社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婚姻管理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

构建婚育友好型社会课题研究。

二、研究要点

立足新时代人口与家庭发展新形势,系统分析初婚登记数量下降、平均初婚年龄延后、家庭规模持续缩小等现实特征,深入剖析制约婚育意愿的深层社会因素;梳理国内外相关实践经验与典型案例,在总结共性规律与实践启示的基础上,围绕婚姻登记规范化、服务信息化、婚育服务协同化、家庭支持体系健全、青年婚恋服务优化及婚俗改革深化等开展研究,前瞻性地提出可行性较强的政策建议与实施路径,为构建婚育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请申报老师于4月27日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社科部邮箱xmk@nankai.edu.cn,待社科部审核无误后于4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3份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社科部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2,由社科部统一盖章后报送。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社会事务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四、其他事项

(一)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3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6年12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电子版),2027年3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联系电话:010-58123177。

社科部联系人:马靖涵022-23502426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