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日前,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设立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次申报发布《2026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申请人可遵循课题指南的导向,进一步深化细化研究课题,确定最终申报题目。也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自主选定研究题目。

选题要符合项目定位,立足统战工作实际,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了解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坚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道德,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本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申报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申请。

(二)在研或正在申报程序中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须在本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前),天津市社科规划委托项目及另作要求的项目除外。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四、成果形式及相关要求

(一)本专项的成果形式为论文,正文不少于一万字。

(二)应于20269月底前上报研究成果,一般不予延期。成果(符合学术规范,无知识产权争议)发表或呈报有关部门时,均须标明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字样。未按规定标注的或标注多个项目信息的,不能作为该项目成果申请鉴定。

五、申报纪律

申请人须按照《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此外,本专项不接受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核心观点、主体框架、主要内容的课题申报材料和成果。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从本通知附件处下载,相关要求如下:

1.统计表。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2026 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申报课题统计表》(以下简称课题统计表,附件4),无需纸质版,随电子版材料一同报送。

2.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课题设计论证》要求一律机打,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字数不超过5000 字。《申请书》要求一律机打,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无需加盖公章)。

3.形式审核。各申请人于418日(周五)前联系社科部进行形式审核,请飞书联系社科部刘志老师或卢玮老师。

4.材料报送。以上材料请各二级单位于421日(周二)前报送至社科部(津南校区业务西楼302),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xmk@nankai.edu.cn

5.立项公示。立项课题将于5月底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tjsy.org.cn)公示。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202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