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支持高层次、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37号)精神,现对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版面费支出报销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版面费支出范围及标准
(一)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其版面费支出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报销,其它论文版面费均不得在上述项目中支出报销,具体由项目负责人掌握。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该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报销时需提供财务事项申请系统生成的“南开大学论文发表费用审核证明”。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回答”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的精神和要求,项目资金不得支出论文发表版面费。
(三)其余科研项目资金列支版面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版面费财务报销要求
学校报销署名单位为南开大学的论文版面费,附件材料要求如下:
(一)国内版面费
1. 版面费发票。由杂志社直接出具的发票抬头为“南开大学”、开票项目为“版面费”的发票;如文章发表单位与发票的开票单位不一致,还须提供杂志社委托某单位收款开票的证明。
2. 论文的录用通知。文章录用通知内容须包含对方杂志社全称、作者姓名、稿件名称、版面费金额等相关信息。
3. 版面费应对公转账至对方单位银行账户。如因特殊原因个人垫付的版面费金额超过1000元的,需在E系统中进行公务卡编制或提供其他银行支付记录以及未使用公务卡说明;电子发票(票据)需原版PDF或OFD文件;单张或者连号纸质发票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需提供发票真伪查验单。
4.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需提供“南开大学论文发表费用审核证明”。证明由经办人在财务信息平台—财务事项申请系统提交,经项目负责人、财务主管审批通过后,会生成带唯一流水号的PDF文件,可以下载并上传到网上报销系统,作为无纸化报销附件使用;也可打印出来作为线下投递报销的附件使用。
(二)境外版面费
1. 境外单位出具的Invoice或Receipt。有具体汇款事由、外汇币种、外汇金额等信息。
2. 文章的录用通知。需附简要的中文翻译,包括作者信息、工作单位、文章名、日期、杂志社等。
3. 个人已垫付境外版面费的,须提供银行支付记录。
4. 需使用学校外汇的,按学校外汇管理有关要求执行。
财务处
科研技术研究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