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日志”(09@ZH013)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由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规划实施。根据《中国节日影像志项目管理办法》,中心现面向全国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影视专业机构等开展公开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线,深入实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聚焦传统节日保护传承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加强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的研究阐释,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招标选题
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经研究2025年度“中国节日影像志”子课题招标选题,设3个方向。
1.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春节;
2.塔塔尔族、鄂温克族、赫哲族传统节日;
3.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3个传统节日代表性社区的主要节俗活动。
申请者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拍摄方案、要点和主线,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申请子课题的名称应以具体地点的节日命名,如春节可选报**省**市**县**村的春节。
三、课题经费
2025年度拟资助立项子课题约10项,每项资助经费为15万元左右。费用主要用于资料购置、专家咨询、会议差旅、调研拍摄等,课题经费由申请者根据课题指标与任务体量提出预算,中心审批后予以资助。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按照《中国节日影像志项目管理办法》要求,2025年度子课题立项工作拟采取公开招标和定向委托方式开展,子课题承担方须以课题组形式组建团队,应具备课题实施的专业人员和设备条件,并严格遵照《中国节日影像志体例规范》以及任务书的约定开展工作,原则上在1年期限内按期完成任务。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循有关规定的法人或自然人;熟悉课题拍摄田野点的文化传统;具有组织学术团队开展研究的能力,原则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应至少包括3方面核心人员,一是了解拍摄田野点人文情况人员;二是具备影像摄制与录音等专业能力人员;三是有相关领域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担任学术顾问人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或能够采取独立核算方式。
(三)每个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请1个子课题。课题组负责人以外的成员最多参加2个子课题。
(四)申请者应根据要求提交《中国节日影像志子课题申报书》,并至少提交相应纪录片作品1部(申请者担任编导或主摄的纪录影像作品)。
五、招标文件
(一)《中国节日影像志项目管理办法》
(二)《中国节日影像志体例》
(三)《中国节日影像志子课题申报书》
(以上文件可到http://www.cefla.org.cn获取。)
六、时间安排
请各位申报老师于3月25日12点前将《中国节日影像志子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发送至社科部邮箱xmk@nankai.edu.cn,待社科部审核无误后于3月27日上午12点前《中国节日影像志子课题申报书》一式7份和已完成的纪录片作品报送至社科部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2.
七、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10-87930649/13521004779
社科部联系人:白常霖
社科部联系电话:13920743969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