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日前,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党的建设研究会设立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新时代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全国“揭榜挂帅”进行招标,推出一批有价值、有深度、有分量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转化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党员政治引领、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以一域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党的建设研究会
二、选题方向
投标人围绕选题方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可从哲学、经济、法学、教育、文学、历史、理学、工学、医学、管理以及网络与新媒体等学科切入,也可着眼农村、城市社区、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领域。
三、总体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针对制约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的热点难点、深层根源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突出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实践性相统一。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鼓励新人新秀大胆探索,鼓励创新视角、创新观点、创新方法,提出具有原创性、前瞻性、规律性、操作性的理论观点、学术见解和咨政建议。
4.坚持科学、严谨、求实、诚信的科研态度,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做到观点准确、数据真实、结论客观、表达规范。
四、资助方式
1.中标课题列为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
2.每项中标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学风优良,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投标人不限定范围,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跨行业联合投标,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党建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课题组可以多人参与,投标人只能为1人,立项后投标人作为项目研究的负责人,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人应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并通报给有关省市组织部门、社科工作办及所在单位。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材料,不得将待发表或已发表的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3.凡在申报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本次投标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予受理。
4.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不予受理。
5.中标后,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接受过程监督,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6.课题研究成果全部知识产权归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项目管理
1.共同参与编撰完成一部以选题方向为主题的专著。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4千字研究报告提纲,八个月内提交一份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和2千字的报告摘要,十个月内提交正式书稿。期间,须按照专家论证、专著编撰和出版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对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或评审不合格的,予以撤项。
2.专著出版后,办理课题结项事宜。
七、经费管理
1.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并签订合同后,拨付50%;专著出版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2.撤项和评定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通知的30日内,按要求将已拨资助经费的剩余部分退回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八、具体事项安排
(一)形式审核时间:形式审核时间为11月13日-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收取时间:材料收取时间为11月18日(周一)。纸质版材料送至社科部办公室(津南校区业务西楼302),电子材料发送至社科部指定邮箱(liuzhi@nankai.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投标材料
1.纸质材料。《投标书》一式十份、《活页》一式十份。
2.电子材料。以投标人姓名命名的《投标书》和《活页》电子版。
3. 《投标书》和《活页》模板见通知附件,纸质和电子材料的所有内容须保持一致。
4.《投标书》一律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结果发布:评审结果在津云新媒体、天津党建先锋网、天津市社科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下达立项通知书。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