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办公室的通知,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现开始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宗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贺信精神,践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充分展示和褒奖全国学术界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中国革命史等各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及在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等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的最新成就,组织开展“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

二、组织单位

  “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主办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承办单位是中国历史研究院。

  三、奖项设置

  设立三个奖项:“优秀学术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提名奖)、“优秀普及读物奖”“优秀史学刊物奖”(设优秀奖、提名奖)。

  四、申报方式

  “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普及读物奖”由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组织推荐,全国主要史学研究与教学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限推荐5种,其他单位和机构限推荐3种。“优秀史学刊物奖”由刊物主办单位申报,限申报3种。恕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参评条件

  按照通知要求,学校社科部负责“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普及读物奖”的申报工作,参评成果出版时间须为201911日至202211日(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看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章程(附件1)。

  推荐纸质材料:推荐成果3份,推荐表(附件2)一式4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onglijie@nankai.edu.cn)。

上述申报材料请在2022215日之前提交,因为涉及到限项遴选以及公示等程序,过期不候,谢谢配合。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8

联系人:宫立杰 联系电话:23503554   13672060382

 

社科部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