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index.html)业已发布,现就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124日前用个人常用邮箱发送姓名、职称、所在学院等信息至 zhyun@nankai.edu.cn申请开通账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现就以下注意事项予以重点说明和强调:

1.申请人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部分)。

2.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学校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的说明(学校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3.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上述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我校博士后申请项目时,需与指导教师、人事处以及社科处签订四方协议,最后由社科处出具承诺函。

5.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11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至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16年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者,须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在《结项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7.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71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1231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

9.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参考《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11.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12. 2014年度和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6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为敦促申请人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管理科学部对近两年,即2014年度、2015年度(特别是2015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度再次提出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从严掌握。

13. 科学基金支持的管理科学研究项目强调运用“科学方法”来探索管理与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不资助一般管理工作的研究。管理科学部鼓励通过实验、观察、测量等手段获取“数据”,从而观察和发现新的管理现象的“实验研究”项目;也鼓励通过建模、计算、归纳、演绎等手段来分析与解释管理现象,从而为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科学依据的“理论研究”项目。对于确实需要大量及长期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实地调查、具有高性能计算/实验等特点的“实验研究”项目,本科学部将给予高于平均资助强度的经费支持。管理科学部积极支持具有不同知识背景的科学家从事管理科学研究,共同发展管理科学这门综合性交叉科学。但是,该科学部不受理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以及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其他科学部申请代码中明确标明的研究领域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该认真从管理科学研究的角度凝练与提出相关科学问题。

14.2016年度管理科学部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45万~5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220万~2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19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为3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13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科学部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24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

15.《指南》中阐述的重点项目领域是对主要研究内容的概括。申请人及研究团队应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要求申请中应充分发挥本人及团队的学术优势,深化申请的学术思想,明确研究目标,对项目指南中提及的研究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但应突出研究重点,能够抓准并切实解决其中的一个或若干个关键科学问题,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同时要充分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力求从我国国情出发,从重要的实际管理问题中凝练出新颖的科学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以提供指导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新途径;强调以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重科学方法的使用,强调以实际数据/案例作为研究的信息基础,切忌主观臆断。项目名称不一定要与下列重点项目领域名称完全一致。《指南》中有关面上项目总述提出的各项要求也是对重点项目的要求,提醒申请人认真阅读。2016年度管理科学部提出23个重点项目研究领域(包括一个学科重点项目群),拟资助重点项目24项左右,每个科学处8项左右(包括学科重点项目群),具体内容请见本通知附件。

16.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二、项目申请接收

1.我校ISIS系统将于3724:00关闭,请项目申请人在此之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终稿(请项目申请人自行对照《南开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形式审查)。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青年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各单位自行安排评审时间,可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评审一并组织。项目申请人向本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务必以本单位安排为准。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终稿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除签字盖章页外其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版本号一致。各单位对照《南开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形式审查,于310日前将本单位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2份集中报送社科处(形式审查明细表无需提交社科处)。

2. 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王转运

联系电话:85358751(津南校区),23502426(八里台校区)

社科处

2016119



管理科学部优先资助重点项目领域.docx

南开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docx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doc

2016基金申请动员大会pp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