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设立后期资助项目,旨在加强基础研究,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潜心治学,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成果;

  (5)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911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在227前报送至社科处。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项目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仍然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4项。根据申报情况,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4.申报者需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5套,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同时附送《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并确保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5.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独家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社科处联系人:王转运

联系电话:23502426

社科处

201419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