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开大学关于实施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计划的意见》(南发字〔201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南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约定要求,即日起开始对2010年立项的部分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包括重点学科骨干人才资助项目、延期或暂缓结题的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详见附件)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等须按原计划执行。对于重点学科骨干人才资助项目,尚未完成研究任务者,至多延期1年,参加下一年度结题验收;对于延期或暂缓结题的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仍未完成研究任务者,予以撤项。

2.最终成果要求:

(1)重点学科骨干人才资助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不少于5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其中不少于2篇二级(或一级)学科顶尖刊物论文。

(2)一般资助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不少于3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其中不少于1篇二级(或一级)学科顶尖刊物论文。

(3)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最终成果要求依据所在单位自定要求实施。①公共英语教学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CSSCI来源期刊论文;②体育教学部:在体育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一级期刊1篇,二级期刊1篇;③文化素质教学部: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不少于1万字的调研报告1份,教改设计方案1份。

3.项目成果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supported by “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二、验收办法

1.项目依托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布置结题验收工作,汇总审核结题材料并统一报送社科处。

2.项目依托单位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对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简称《结题汇总表》)后报送。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结题报告》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需财务处和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及电子版;

(2)成果复印件1份,附在《结题报告》后装订;

(3)《延期申请表》原件1份(尚不能办理结题的重点学科骨干人才资助项目负责人报送);

(4)由结题单位汇总并盖章的《结题汇总表》及电子版。

4.社科处受理结题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9月12日。各结题单位请在此之前报送结题材料。

三、结题验收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精心组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结题验收为契机切实推进本单位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2. 学校将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各单位的结题验收情况将作为此类项目申请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研究业绩突出的项目负责人,在今后同类项目立项中予以优先考虑。

3.本次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重点学科骨干人才资助项目,暂停拨付预留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结题验收,如仍未通过,将予以撤项处理。

4.无故不按期参加结题验收者,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5.对撤销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此后申请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计划的资格,必要时将追究其责任。

6.课题经费尚有结余的,则予以收回。

社科处联系人:王转运

联系电话:23502426

社科处

2013年7月2日


本次该结题项目一览表.xls

南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_.doc

南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_.doc

南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_.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