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轩)9月16日,由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主办的绿色治理与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召开。来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证监局、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经济研究》杂志社、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深交所、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的领导、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出席了会议。天津财经大学原校长、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教授在会上发布了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CCGI),并发布首份中国上市公司绿色治理指数(CGGI)。

  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公司治理理念日益深入。公司治理实践探索推动了中国企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截至去年年底,随着国有企业公司转制的完成,标志着我国从企业治理进入了公司治理的新阶段。作为国内最早发布并被誉为上市公司治理状况“晴雨表”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从2003年起已连续发布了16年,先后累计对30854家样本公司开展了治理评价。该指数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学术界、企业的广泛应用。基于该指数开发的央视治理领先指数(指数代码399554)于2013年6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且于2014年始与深圳市合作服务于提升当地国资委直管企业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从科研成果向实践成果的转化。

  本次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评价样本量为3464家,其中主板1782家,中小企业板894家,创业板710家,金融业板块78家。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2003-2018年总体上不断提高;经历了2009年的回调,金融危机之后,趋于逐年上升,并在2018年达到新高63.02,较2003年的49.62提高13.40;但最近两年的提高幅度仅为0.18和0.35,增速放缓。股东治理维度、监事会治理维度、信息披露维度和利益相关者治理维度均呈现上升态势,董事会治理维度与去年持平,而经理层治理维度略有下降。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提出8个方面的对策建议:第一,坚持由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型的改革路径;第二,推动公司治理从“事件推动”向“规则引领”,全面升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拓宽中小股东维权途径,降低其参与治理的成本;第四,监事会治理应从被动合规向职能有效发挥转变;第五,加强金融机构治理,应对行业开放新格局;第六,探索开展区域性公司治理评价,以评价带动公司治理质量提升;第七,推进政府治理、社会治理配套公司治理的改革进程;第八,推动绿色治理落地,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绿色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

  此次会议上发布了首份中国上市公司绿色治理指数,这是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在2017年发布全球首份《绿色治理准则》基础上,研发形成的绿色治理评价系统的首次应用。

  该评价指标体系以治理思维为统领,从绿色治理架构、绿色治理机制、绿色治理效能和绿色治理责任4个维度,设置12个治理要素和37个子要素,对中国上市公司绿色治理的状况做出全面、系统的评价。此次总体评价样本为712家,主板上市公司497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11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47家,金融业板上市公司53家。

  上市公司绿色治理评价结果显示,绿色治理指数平均值为55.27,标准差为5.41,绿色治理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从四大维度来看,绿色治理责任平均值最高,为56.74,表明上市公司在绿色公益等外部性绿色活动中表现较好,社会责任感和包容性较强;绿色治理效能次之,平均值为55.09,表明上市公司在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方面的改善也有一定进展,而绿色治理机制和绿色治理架构的平均值相对较低,仅为54.83和54.10,反映出上市公司在绿色治理机制和架构顶层设计方面较为薄弱,亟待提升。

  基于上述评价结果,为提升我国上市公司绿色治理水平,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绿色治理评价课题组提出6个方面的对策建议:第一,确立绿色治理意识,引导绿色治理实践;第二,提升绿色治理制度供给,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绿色治理准则》;第三,完善绿色信息披露制度;第四,建立上市公司绿色治理成本的社会分担机制;第五,推动第三方开展独立客观的绿色治理评价;第六,成立全国企业绿色治理联盟。

  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企业家就绿色治理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为推动绿色治理在学术界、实业界和政府的进一步发展和推广以及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