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已于201612月印发《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20172月印发《南开大学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依据以上文件精神,现针对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科研合同专用章使用制度管理

项目负责人须以“南开大学”名义签订项目合同,并加盖“南开大学人文社科合同专用章”,如有特殊情况,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可以加盖学校公章。

未经学校授权,校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项目合同。

二、规范合同会签制度

根据《南开大学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文本拟定后,经办人员填写“合同会签单”(附件1/附件2),与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对方资信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提交二级管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以上材料一并提交社科处审核。

流程:

1.甲乙双方商议拟定合同文本;

2.经办人员填写“合同会签单”;

3.二级单位审核合同文本及合同签定方的资信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签署审核意见;

4.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拟签订合同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nankai.edu.cn;

5.社科处对拟签订合同的电子版进行审核并通过后,经办人员将拟签订合同的纸质版本(一式4份)、资信证明文件、合同会签单(二级单位签字盖章)报送社科处项目管理科(津南校区西业务楼306);

6.社科处在审核通过的合同文本上加盖“南开大学人文社科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公章。

合同会签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三、规范横向项目结项管理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尽快办理项目结题工作,并在项目结题一年内完成项目结余经费的结转归并工作。

流程:

1.项目负责人获取委托方出具的结题证明;

2.项目负责人填写《横向课题结题结账审批单》(附件3),一式两份;

3.二级单位对结题材料(结题证明及《横向课题结题结账审批单》)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4.社科处审核项目结题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5.财务处审核结余经费处置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6.完成以上程序后,南开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项目状态将显示为结题。

四、规范横向科研协作管理

若项目需外协单位参与,应根据学校合同管理相关规定,签订外协合同。外协合同内容须在原项目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与原合同的任务安排和经费预算相一致。外协合同与原项目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不得订立,有项目委托方知情同意证明材料的除外。外协合同单笔经费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30%,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50%

科研经费外拨应以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外拨经费额度、付款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同时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应票据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相关款项不得转入并联企业、非协作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五、规范横向项目管理保密制度管理

项目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条款,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学校相关保密制度制定。项目相关人员应签订保密责任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保密责任。

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20181114

附件1.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审批表(受托方为南开大学).doc

附件2.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审批表(委托方为南开大学).docx

附件3.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确认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