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离退休党工委;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研究和大力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发挥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作用,现就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级党组织和各学院、各单位,特别是各文科学院要高度重视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我校综合学科优势,鼓励专家学者深入开展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总结等方面的研究,注重对社会思潮和社会热点问题的理论引导。

2.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研究阐释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围绕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影响的高质量学术研究成果,在重要报刊上推出更多高水平的理论文章,发出南开学者的声音。

3.按照《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南办发〔2016〕54号),我校师生和基地特邀研究员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红旗文稿》上发表署名理论文章,并注明作者单位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亦可与作者所在单位并提,例如“作者单位: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或“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研究员、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其成果应由执笔人所在单位认定为本单位及执笔人的科研成果。天津市社科规划办将视同作者完成一项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颁发结项证书并给予课题经费支持(按照市社科基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同时,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给予作者现金奖励,南开大学基地相应予以1:1的配套现金奖励。

党委宣传部

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2018年5月17日


南办发〔2016〕5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