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要求,立足为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战略决策支撑,市科委拟定了《2017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发布,并就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度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紧紧围绕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体制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发展、科技人才培养等重点领域,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一批促进我市科技、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战略改革研究成果,为我市科学决策、科技管理、科技创新、科技立法和创新政策制定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各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要填写到学院一级,各申请单位(学院)申报重点项目与自主选题项目合计不超过4项。

  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二)项目资助经费

  1. 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按照重点招标项目、自主选题项目实行分档资助,资助金额分别为10万元、2万元,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

  2. 财政资助经费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

  (三)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7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10月至20189,实施期限为一年。

  (四)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包括以下2种情况,查重后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视具体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1. 项目内容查重:在研究同一个阶段得到过相关类的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2. 项目负责人查重:截止到2017930日,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2017年度已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负责人。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 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 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未按要求执行计划项目年度检查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 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六)优先支持

  为培养我市战略研究科技人才,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中自主选题项目将重点支持45岁以下的科技人员。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login.do),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已经注册的申请人无需再次注册)。

  (二)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请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请单位;社科处使用学校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委。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人须于1027日前在线提交。

  (五)纸质材料受理

项目申请人应随时登录系统关注项目审核状态。当项目状态栏显示技术审查通过时,说明已完成项目申报流程。对于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项目,请在线打印并报送《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8份(申请人、申请单位(学院)签章),其中至少1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各单位于103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王转运

联系电话:23502426

材料报送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9

社科处

  20171011


2017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