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业已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挥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二、申报说明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课题指南》没有逐一列明每个学科的选题条目,只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选题条目,以便更加突出本地特点,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其他学科课题申报不受本《课题指南》条目限制,申请人可参考《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条目或自行设计选题申报,自行设计选题申报,必须遵循本《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报课题应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鼓励研究事关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细则

1.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个类别。本年度课题申报仍分为18个学科(某些相近学科作了合并,填写时请按学科代码代表的学科名称填写,同时请留意青年项目和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学科代码的区别)。申报人应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交叉学科项目应按照研究专长靠近原则,选择某一学科进行申报。

2.成果形式与完成时限: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申报时务请注明,切忌同时选择三种,须至少明确一种成果形式,否则无效)。研究报告必须附带阶段性成果的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结项(若以研究报告作为主要成果形式,填写顺序应当是研究报告系列论文),但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不可以替代研究报告。应用对策研究(包括系列论文集和研究报告)一般要在1年至1年半完成。基础研究(包括专著)一般要在23年内完成,多卷本,可适当延长。最终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须打印装订成册。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引文务请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专著成果出版时,须在扉页或后记中注明天津市××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字样。

3.申报资格与限报范围: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2)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教育规划项目、国家艺术规划项目,或在研市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子课题)、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委托项目、市艺术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评审立项设查重程序,如有违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誉档案。(3)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4)本年度已经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教育\艺术规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5)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申报者,须由两名同专业方向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可申报(推荐意见一律要求手书,专家签字盖章方可有效)。(6)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58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7)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8)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申报文本:课题申报材料一律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申请书和活页要求一律机打,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连同申请书word版统一报送社科处。各单位需要填报《非青年项目申报数据表》和《青年项目申报数据表》电子版,数据表务请按学科代码顺序分类录入。

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市社科规划办取消当事人3年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

5.资助额度:重点项目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超过4万元。

四、申报时间

申报自即日起,5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9

联系人:王转运

话:23502426

箱:zhyun@nankai.edu.cn

社科处

2017年4月6日


2017年天津市社科规划课题指南.doc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学科代码表.doc

申请书.doc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非青年项目申报数据表(由申报单位填写).xls

青年项目申报数据表(由申报单位填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