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参加此次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汇总审核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社科处。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 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请项目依托单位协助项目责任人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4.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5.我校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7月8日。各单位请在7月12日前报送纸版中检材料至社科处(津南校区)。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1.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请项目负责人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

  2.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社科处联系人:王转运

联系电话:23502426

社科处

2015年6月14日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016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基地项目一览表.docx

2015年立项一般项目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