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提交工作业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1.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本年度结题项目除外,项目清单请见附件)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于2015年1月8日前在系统提交。

2.社科处将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

3.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本年度该结题项目清单请见附件。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于2015年1月15日向社科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最好双面印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社科处

2014年12月8日


该提交进展报告项目清单.xlsx

该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