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市科协九届二次全委会的具体举措,按照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培育新动能、科学防控疫情,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打好扶贫攻坚战等,扎实推进市科协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建设,进一步发挥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在促进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中的作用,市科协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2020年重点决策咨询课题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限额

各申报单位(各学院、实体研究机构)申报项目总计不超过4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根据《2020年天津市科协重点决策咨询课题目录》确定,原则上不得自行变更题目。

2.课题组须认真填写《天津市科协重点决策咨询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等有关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且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报书》一式4份(含原件)交至津南西业务楼308,八里台可传递至津南,同时报送电子版至luomei@nankai.edu.cn。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资助资金

1.项目资金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行分档资助,重点课题将资助课题费每项3-5万元;一般课题纳入市科协决策咨询项目,作为志愿项目自主研究,准予立项,但没有经费支持,对于高质量完成的课题,将颁发证书。

2.天津市科协调研课题项目资金严格按国家科技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课题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执行此规定,按无效申报处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通过市级科技团体、区级科协、企业科协和高校科协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申报单位有相应配套资金支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曾经承担市科协决策咨询项目或课题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已承担市科协往年资助项目或课题,但未完成项目任务的,申报本年度课题时不予考虑。

2.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六、资料下载

有关选题通知、目录和申报书等文本的电子版,请登录天津市科协网站(http://www.tast.org.cn http://www.tast.org.cn/)“通知公告”中下载。

七、申报受理单位

天津市科协调研宣传部。

八、评审及纸质材料报送

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立项审批程序后,市科协将通知项目联系人填报课题《任务书》,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其余未立项项目不需报送。

九、联系方式

社科部联系人:罗梅

联系电话:23500751 13902084850 

 

附件:1.2020年天津市科协重点决策咨询课题目录

        2.天津市科协重点决策咨询课题申报书

 

社科部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