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通知与实施办法请参看《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与《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请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认真阅读并领会本通知内容,积极动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重要事项以及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做出如下通知: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因情况较为特殊,申报者请参照《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中第26、27条的规定。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成果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照《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中第13-25条的规定

申报者资格问题,因情况较为复杂,请参照《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中第10、11、12条的规定。

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教育部明确要求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请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并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或参看本通知附件3。

(二)申报者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本学院科研干事,再由学院科研干事统一报送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报评审表亦可参见本通知附件4,如后续有变化,以申报系统的为准)。

(三)申报者请填写《附件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并将电子版提交给本学院科研干事,以方便汇总,纸质版申报一览表可不提交。

(四)学校社科处将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只有审核合格进行公示通过的申报材料才会进一步向教育部报送。

(五)2019年3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3月29日网上申报截止。

注1:各位申报者在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后,要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与《附件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excel版)

注2:因社科处需要在截止日期之前进行《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的上传审核以及申报材料网上公示工作,同时为防止系统拥堵以及应对其他的突发情况,请各位申报者务必在3月20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务请注意。

四、纸质申报材料

(一)各单位需统一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因为涉及到限额申报的问题,各单位在向社科处报送汇总后的《附件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时,除列出相关信息之外,一定要按照成果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必要时可以考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排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成果一式5份、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注:为规范考虑,所有的成果装订一律采取胶装加硬皮(硬皮封面采用申报评审表封面格式)方式。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各单位纸质材料最终报送截至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纸质材料电子版报送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8;

联系人:宫立杰;联系电话:022-23503554

其它不明事宜,请参阅附件1-3的详细说明,或者电话咨询。

社科处

2019.1.30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